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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經過:廠房通風
父親土地之前租給甲,甲在上面蓋了鐵皮屋後轉賣給乙,
因此父親跟乙另定合約,並合約載明八年後租約期滿鐵皮屋無償歸父親所有。
問題:廠房通風
現在租約到期,鐵皮屋依約歸父親所有,
是否應要求對方寫聲明書之類的?或是直接依約不需任何書面聲明?
鐵皮屋有地價稅,稅單是開父親名字,
合約父親並無公證但有保存好放在家裡,
另外乙要把某設備賣給父親,這部分是否應該要寫合約?
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/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負壓排風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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